星期六, 3月 19, 2005

合約

哈..昨天收到合約了...3個月又5天的續約.
可是沒看到有關遣散費的問題, 根據勞基法的不定期契約規定, 除應提前20天告知外,應發給相當於年資比例的遣散費,也就是1年有1個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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