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2月 11, 2005

失業津貼申請通過

月初總算申請到失業津貼了,不過我也只領了一次...放棄了有3萬元收入不領跑去製造業上班..(我真是跟錢過不去啊)..不過總是會有萬一,萬一在沒勞保時工作受了傷也很麻煩的..
有要申請的人可以參考看看吧..
1. 契約工必須離職30日後才能申請.其他就非自願性離職就行或者你的老板願意在申請書上蓋章就行.
2. 先就近到勞工局失業補助櫃台領取申請單交回公司蓋公司印.
3. 帶身份証.印章.存摺和申請書前往勞工局登記.領取等候通知單.
4. 14日後(依申請書上規定日期)帶上次的申請單再次前往等候蓋認定章,約二週便入帳. (此時會多一張再認定申請及求職登記表, 往後的30日內需有二次求職未果的記錄方能在下次再認定時提出,每次再認定後二週入帳,以此類推共認定六次.
5. 一但有投保便無法再領,不過若投保滿三個月後可持勞保單前往登記領取提早就業獎金哦.

其他特殊狀況繁不及載...問勞工局最快.
那麼到底可以領到多少錢呢? 看薪資單沒有用,請調閱個人的勞保卡,最後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x 60% =失業津貼額
而提早就業金則是 50% x 未領之失業津貼月份 於重新投保三個月後一次領取. (也不錯啊)

歡迎各位符合資格的人不要浪費這個權益哦.除非下一個工作錢更多..

3 則留言:

Sweet Kelly 說...

真好~~
小米...可不可以先告訴我,
目前還在公司能做的是什麼....

Michelle @ Blog 說...

找工作啊... =_=
妳難到要請假去拿申請書嗎? 反正還要等30天才能申請..請連桑幫妳拿給佟就好了..

Sweet Kelly 說...

=-="就醬呀???

OK!OK! 了~
可是沒什麼動力找工作說...因為想到要搬家,那才頭痛..